总局公告第十八批 2016年 第9号
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
公告
2016年 第9号
按照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 评审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安监总办〔2014〕49号)的规定,经过企业自主创建、自评、自愿申请,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通过评审,确定为冶金等工贸行业 一级企业,现予公告。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。
附件: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
2016年12月27日
附件3
机械行业 一级企业名单
(第十八批共21家)
1.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
2.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
3.哈电集团(秦皇岛)重型装备有限公司
4.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车辆厂
5.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
6.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
7.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
8.重庆机床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9.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10.格力电器(重庆)有限公司
11.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
12.北汽(广州)汽车有限公司
13.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
14.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15.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身厂
16.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一厂
17.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总部基地)
18.陕西延长石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
19.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
20.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
21.上汽大众(新疆)汽车有限公司